8901.2022 载重量超过15万吨,但不超过30万吨

税则2025 · 第89章 船舶及浮动结构体 · 品目 89.01 巡航船、游览船、渡船、货船、驳船及类似的客运或货运船舶:-巡航船、游览船及主要用于客运的类似船舶;各式渡船
税率类型税率 / 适用
最惠国税率9%
普通税率14%
协定税率适用国家/地区(FTA / RCEP)
0%智利、新西兰、秘鲁、哥斯达黎加、瑞士、冰岛、澳大利亚、格鲁吉亚、毛里求斯、柬埔寨、马尔代夫、中国香港、中国澳门
2.4韩国
5%东盟、东盟(RCEP)、澳大利亚(RCEP)、新西兰(RCEP)
5.4塞尔维亚
特惠税率适用国家/地区
0%最不发达国家(特惠)

品目 89.01 全部子目(24 个)

HS编码 8901.2022(载重量超过15万吨,但不超过30万吨)税率说明

最惠国税率适用于世界贸易组织成员或与其签订有最惠国待遇条款的国家(地区)的进口货物;普通税率适用于原产于未与我国订有关税互惠协议国家(地区)的进口货物;协定税率依据我国签署的自贸协定或 RCEP 对原产货物适用,需符合相应原产地规则并出具原产地证明;特惠税率面向与我国建交的最不发达国家。标注「关税配额」「从量税」「滑准税」等时,税率结构以税则原文及海关公告为准。数据年份: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