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01.2019 其他

税则2025 · 第41章 生皮(毛皮除外)及皮革 · 品目 41.01 生牛皮(包括水牛皮)、生马科动物皮(鲜的、盐腌的、干的、石灰浸渍的、浸酸的或以其他方法保藏,但未鞣制、未经羊皮纸化处理或进一步加工的),不论是否去毛或剖层
税率类型税率 / 适用
最惠国税率5%
普通税率17%
协定税率适用国家/地区(FTA / RCEP)
0%东盟、智利、巴基斯坦、新西兰、秘鲁、哥斯达黎加、瑞士、冰岛、韩国、澳大利亚、格鲁吉亚、毛里求斯、东盟(RCEP)、日本(RCEP)、韩国(RCEP)、新西兰(RCEP)、柬埔寨、尼加拉瓜、厄瓜多尔、塞尔维亚、马尔代夫、中国香港、中国澳门
3%澳大利亚(RCEP)
特惠税率适用国家/地区
0%最不发达国家(特惠)、柬埔寨、老挝

品目 41.01 全部子目(9 个)

HS编码 4101.2019(其他)税率说明

最惠国税率适用于世界贸易组织成员或与其签订有最惠国待遇条款的国家(地区)的进口货物;普通税率适用于原产于未与我国订有关税互惠协议国家(地区)的进口货物;协定税率依据我国签署的自贸协定或 RCEP 对原产货物适用,需符合相应原产地规则并出具原产地证明;特惠税率面向与我国建交的最不发达国家。标注「关税配额」「从量税」「滑准税」等时,税率结构以税则原文及海关公告为准。数据年份: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