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01.1100 未浸除咖啡碱

税则2025 · 第9章 咖啡、茶、马黛茶及调味香料 · 品目 09.01 咖啡,不论是否焙炒或浸除咖啡碱;咖啡豆荚及咖啡豆皮;含咖啡的咖啡代用品
税率类型税率 / 适用
最惠国税率8%
普通税率50%
协定税率适用国家/地区(FTA / RCEP)
0%智利、新西兰、哥斯达黎加、瑞士、冰岛、韩国、澳大利亚、毛里求斯、柬埔寨、中国香港、中国澳门
5%东盟、东盟(RCEP)、澳大利亚(RCEP)、新西兰(RCEP)
6.4厄瓜多尔、马尔代夫
6.9尼加拉瓜
特惠税率适用国家/地区
0%最不发达国家(特惠)、柬埔寨、老挝

品目 09.01 全部子目(6 个)

HS编码 0901.1100(未浸除咖啡碱)税率说明

最惠国税率适用于世界贸易组织成员或与其签订有最惠国待遇条款的国家(地区)的进口货物;普通税率适用于原产于未与我国订有关税互惠协议国家(地区)的进口货物;协定税率依据我国签署的自贸协定或 RCEP 对原产货物适用,需符合相应原产地规则并出具原产地证明;特惠税率面向与我国建交的最不发达国家。标注「关税配额」「从量税」「滑准税」等时,税率结构以税则原文及海关公告为准。数据年份: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