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章 食品工业的残渣及废料;配制的动物饲料

本章含 9 个四位品目、30 个八位税号(2025年进出口税则)。点击品目进入子目税率列表:

23.01不适于供人食用的肉、杂碎、鱼、甲壳动物、软体动物或其他水生无脊椎动物的渣粉及团粒;油渣6 税号23.02谷物或豆类植物在筛、碾或其他加工过程中所产生的糠、麸及其他残渣,不论是否制成团粒4 税号23.03制造淀粉过程中的残渣及类似的残渣,甜菜渣、甘蔗渣及制糖过程中的其他残渣,酿造及蒸馏过程中的糟粕及残渣,不论是否制成团粒3 税号23.04提炼豆油所得的油渣饼及其他固体残渣,不论是否碾磨或制成团粒2 税号23.05提炼花生油所得的油渣饼及其他固体残渣,不论是否碾磨或制成团粒1 税号23.06税目23.04或23.05以外的提炼植物或微生物油脂所得的油渣饼及其他固体残渣,不论是否碾磨或制成团粒8 税号23.07葡萄酒渣;粗酒石1 税号23.08动物饲料用的其他税目未列名的植物原料、废料、残渣及副产品,不论是否制成团粒1 税号23.09配制的动物饲料4 税号

第23章(食品工业的残渣及废料;配制的动物饲料)查询说明

本页收录 2025 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第23章「食品工业的残渣及废料;配制的动物饲料」项下全部四位品目与八位税号。每个税号标注最惠国税率(MFN)、普通税率,并尽量列出我国已签署自贸协定(FTA)与《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项下的协定税率,以及面向最不发达国家的特惠税率。进出口申报时请以通关当日海关系统税率与监管条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