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编结用植物材料;其他植物产品

本章含 2 个四位品目、10 个八位税号(2025年进出口税则)。点击品目进入子目税率列表:

14.01主要作编结用的植物材料(例如,竹、藤、芦苇、灯芯草、柳条、酒椰叶,已净、漂白或染色的谷类植物的茎秆,椴树皮)7 税号14.04其他税目未列名的植物产品3 税号

第14章(编结用植物材料;其他植物产品)查询说明

本页收录 2025 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第14章「编结用植物材料;其他植物产品」项下全部四位品目与八位税号。每个税号标注最惠国税率(MFN)、普通税率,并尽量列出我国已签署自贸协定(FTA)与《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项下的协定税率,以及面向最不发达国家的特惠税率。进出口申报时请以通关当日海关系统税率与监管条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