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谷物

本章含 8 个四位品目、36 个八位税号(2025年进出口税则)。点击品目进入子目税率列表:

10.01小麦及混合麦4 税号10.02黑麦2 税号10.03大麦2 税号10.04燕麦2 税号10.05玉米2 税号10.06稻谷、大米10 税号10.07食用高粱2 税号10.08荞麦、谷子及加那利草子;其他谷物12 税号

第10章(谷物)查询说明

本页收录 2025 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第10章「谷物」项下全部四位品目与八位税号。每个税号标注最惠国税率(MFN)、普通税率,并尽量列出我国已签署自贸协定(FTA)与《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项下的协定税率,以及面向最不发达国家的特惠税率。进出口申报时请以通关当日海关系统税率与监管条件为准。